24日,建設部印發《關于加強2003年工程質量工作的意見》,該意見表示要積極推進工程質量保險制度。該意見指出,今年重點推進和開辦設計責任險和工程質量保證保險等險種,要在15個以上省市開展設計保險工作,并力爭兩年內,在全國全面實施工程設計保險制度。
建設部同日印發的《關于加強2003年建筑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也表示要全面推行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工作。
由于一系列的“豆腐渣”工程包括“彩虹橋”的轟然倒塌,使得因建筑設計而造成建筑施工質量的問題開始為人關注。
分析人士說,種種隱患在建筑設計之初時就埋下了伏筆,一旦出問題,賠償金額很可能導致該設計單位的崩潰破產。而如果有建工設計責任險,那么就為任何有可能導致工程質量問題的設計失誤提供了先期保證。
建筑設計責任險是保險公司承保被保險人由于設計的疏忽或過失而引發的工程質量事故造成的損失或費用,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建設部的一位人士4月24日向記者介紹,從1999年起,建筑設計責任險開始在深圳、上海、北京試點。在試點的基礎上,今年建設部和中國保監會準備在全國15個以上省市推開建筑設計保險。
據了解,2000年6月,深圳市要求所有在深承接設計業務的單位必須購買設計責任保險,否則不得在深執業。2001年5月,上海市建設委員會發文給上海的大小設計院,使建工設計責任險正式進入上海市場運作。而北京在上海之后,只要求外地進京承接設計業務的單位必須購買設計責任保險。
建設部的這位人士說,由于深圳是強制性要求,上海的要求是自愿購買,北京只要求了外地進京承接設計業務的單位,所以目前的情況是在深圳承接設計業務的所有建筑設計單位都購買了設計責任保險,上海是大多數設計單位購買了設計責任保險,而北京只有很少的單位購買設計責任保險。
分析人士指出,目前,中國建筑市場秩序之所以無序,主要原因就是市場主體信用差,發生事故或違約后,往往是“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只能給予一定的刑事懲罰或行政處罰,起到懲戒作用,而于受害方的財務穩定毫無幫助。因此,為了進一步完善工程質量和建筑市場監督管理體制,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必須探索在盡快實行工程質量保證保險。
2002年10月31日,建設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北京舉行了“A級住宅質量保證保險合作協議”的簽字儀式。該險種僅在湖北、江蘇、四川、浙江、陜西、上海、深圳、青島、大連等省市試點。2003年3月,福建省首張“A級住宅質量保證保險”保單在廈門誕生。
《關于加強2003年建筑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指出,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對保障建筑施工一線作業人員合法權益,增強企業預防和控制事故能力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國已經有24省(區、市)開展了這項工作。尚未開展的省(區、市),要按照建設部《關于加強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的各項要求,爭取在2003年內開展起來。 (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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