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記者從國家安監總局了解到,國務院安委辦于近日印發了《工程建設領域預防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表示,起重機械未經檢測、驗收或檢測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腳手架及支架使用的鋼管、扣件等不符合有關標準規范要求的不得使用。此次專項整治的時間為4-12月。
腳手架和起重機械的質量不合格是導致此類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4月5日西安市灞橋區一在建工地內,就出現了兩名架子工從22樓墜亡的事件,事件的原因是腳手架出現傾斜。而3月4日江中集團承建的長江國際花園二期工地(無錫新區)腳手架坍塌事故,也造成了人員傷亡,成為江蘇省掛牌督辦的安全生產事故。
在此次整治方案中,記者注意到對于起重機械和腳手架質量有了明確要求。《方案》表示,要督促企業完善施工起重機械的技術檔案制度,嚴格起重機械、腳手架的驗收制度,健全完善對起重機械、腳手架現場管理及施工監理工作的檢查監督體系。起重機械未經檢測、驗收或檢測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腳手架及支架使用的鋼管、扣件等不符合有關標準規范要求的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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