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1月31日通過一項新的立法動議,要求修訂歐盟現行的《燃料質量指令》,為用于生產和運輸的燃料制定更嚴格的環保標準,以有效減少引起氣候變化的溫室氣體排放,使空氣質量達到歐盟2005年制定的《空氣污染主題戰略》設定的標準,加快向“低碳經濟”型社會邁進。
隨著燃料和工程技術的發展,1998年出臺的《燃料質量指令》已不能適應可更新能源日益重要的現實。根據新標準,為減少有害粉塵排放,從2009年1月1日起,歐盟市場上出售的所有柴油中的硫含量必須降到每百萬單位10以下,碳氫化合物含量必須減少三分之一以上。同時,內陸水運船舶和可移動工程機械所使用的輕柴油的含硫量也將大幅降低。從2011年起,燃料供應商必須每年將燃料在煉制、運輸和使用過程中排放的溫室氣體在2010年的水平上減少1%,到2020年整體減少排廢10%,即減少二氧化碳排放5億噸,相當于西班牙和瑞典兩國目前的排廢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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