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建委發布了《關于加強北京市軌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質量管理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旨在加強北京市軌道交通工程的施工管理,確保軌道交通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質量。
北京市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意見》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和政府相關部門提出了具體要求。
《意見》要求,建設單位要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按規定辦理施工許可手續。
第一,確保必要的安全投入。建設單位應當建立安全資金保障制度和審核撥付制度。第二,確定合理的工期。建設單位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第三,建立遠程監控系統,對工程進行實時監測。第四,建立管線導改機制。建設單位要與市政、水務、供電、通信、燃氣、熱力、廣播電視等部門協調解決地下管線問題。第五,加強履約管理。建設單位應以合同為依據,定期組織人員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履約情況進行檢查。第六,加強對風險源的管理。建設單位要堅持風險分級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制度。
《意見》要求,監理單位嚴格遵守國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規,加強日常安全檢查,減少質量事故的發生。
第一,明確監理責任。工程項目監理部應配備與工程項目規模和技術難度相適應的監理人員,建立安全質量監控責任制,落實監理人員安全質量監理職責。第二,嚴格方案審批管理。監理單位應按要求編制項目監理大綱,制訂監理方案。第三,加強對施工單位行為的檢查。第四,加強施工現場管理。第五,嚴格驗收制度。第六,落實對監控系統的驗收檢查。對監控數據要及時進行分析,當發生超預警值情況時,應及時督促施工單位組織專家進行論證處理。第七,加強對監理資料的管理。
《意見》要求,施工單位加強日常安全管理,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建設施工單位應設置安全質量管理機構,配備與工程項目規模和技術難度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建立和完善安全質量管理體系。項目經理和總工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換,如有特殊情況確需更換的,須按程序報軌道公司項目管理中心審批。
施工單位要建立軌道交通工程環境安全技術管理體系,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風險評估,提出切實可行的安全對策。對重大風險源要進行公示,要有具體措施,并明確責任人。北京市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意見》特別要求建設施工單位嚴格落實《綠色施工管理規程》,嚴格按綠色施工要求進行施工。
該負責人強調,施工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務院493號令,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堅決杜絕延報、瞞報現象發生。
《意見》要求,政府部門按照施工安全屬地管理原則,明確市、區(縣)兩級的監管任務。市建委主要對土方坍塌、高支模和大型機械等重大危險源的施工及參建主體的合法性進行監督。區(縣)建委主要對施工現場高空墜落等安全隱患進行監督,并對施工揚塵、施工噪音、臨時設施、節水節電、渣土運輸等綠色施工行為進行監管。
市、區兩級建委將不定期對承擔地鐵工程施工試驗和檢測任務的試驗室和檢測機構進行檢查。
北京市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要加大對監理企業履行安全監理職責的檢查和處罰力度,通過施工企業自查、監理人員把關、政府部門監督,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嚴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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