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國家發改委、科技部、財政部等九部委近日聯合發布了《關于“十一五”期間加快轉變機電產品出口增長方式的意見》,把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作為今后強化機電產品出口生產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明確提出:2010年,高新技術機電產品要占機電產品出口總額的55%,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識產權產品要占機電產品出口總額的20%。為轉變機電產品的出口增長方式,國家將采取多種政策措施,比如適時調整機電產品的出口退稅率;對出口機電產品的研發和技改貸款給予貼息等等。
上述《意見》提出,將在提高傳統機電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的同時,努力擴大技術密集、附加值高的機電產品的出口。擴大出口的重點產品是:飛機及航空設備;船舶及船用設備;鐵路機車;汽車及零部件;機床;工程機械及農業機械;集成電路;通信設備;電力、冶金、石化成套設備;新一代通信產品;數字化家電和視聽設備;計算機網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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