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政府采購中心受駐馬店市建設職工培訓中心的委托,就駐馬店市建設職工培訓中心采購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腳手架鋼管、扣件、電焊機、電纜等的下述貨物、服務進行國內公開邀請談判,現歡迎國內能提供本國貨物的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提交密封的投標。
一、采購內容:塔式起重機一臺、施工升降機一臺、物料提升機一臺、腳手架鋼管約二十噸、扣件約七千六百個、電焊機三臺、施工電纜約四百米等。詳見談判文件第四部分 采購內容及要求
二、凡符合以下條件的及遵守以下要求的供應商可參加本次談判: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談判文件發售:
1.購買談判文件時間: 2011年10月25日至11月2日(節假日除外)。
2.購買談判文件地點及聯系電話: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購中心308房間(文明路北段1388號);聯系電話:0396-2609258。
3.談判文件售價:100元/份(售后不退)
4.競爭性談判保證金:每包人民幣伍仟元,參加談判供應商應于2011年11月2日上午9:30時前以現金方式將投標保證金交至駐馬店市政府采購中心308房間。
四、遞交談判響應性文件截止時間、地點:2011年11月2日上午9:30分前,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購中心309房間。
五、談判開始時間、地點:2011年11月2日上午9:30分整,駐馬店市政府采購中心。
六、政府采購中心聯系人: 史先生 電話:0396—2609225
七、采購方聯系人 許女士 聯系電話:13839628819
七、監督單位:
駐馬店市財政局 電話:0396—2610822
駐馬店市監察局 電話:0396—2609226
駐馬店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1年10月25日
附: 采購內容及要求
(A 包)
1、塔式起重機
a:起重重量1.5噸,標準節截面1500mm×2200mm,標準節主肢∠140×140×10mm,塔吊高度20m, 塔吊大臂臂長40m
b: 型號:40型
c:采購數量:1臺
2、施工升降機
a: 雙驅動,吊籠內空尺寸3.0×1.3×2.4m,雙重配重重量:2×1000kg,起重吊裝重量2×2000kg。
b: 型號:200型
c: 采購數量:1臺
3、物料提升機
a: 起重重量1.6噸,標準高度24m,角鋼∠6×5mm
b: 型號 國標180型
c:采購數量:1臺
(B 包)
1、腳手架鋼管
a: 性能及技術指標 Φ48×3.5mm
b: 型號 國標件
c:采購數量:約20噸(以實際發生量為準)
2、扣件
a: 國標件
b:采購數量:配合鋼管7600個(以實際發生量為準)
(C 包)
1、施工電纜
a:鋁芯,3×16m㎡+1×10 m㎡
b:采購數量:400m(以實際發生量為準)
2、電焊機
a:標準 國標B×1-500-1
b:性能:適應于低碳鋼、合金鋼等材質的焊接,額定輸出電流:500(A)
c:冷卻方式 風冷
d:采購數量:1臺
3、逆變直流弧焊機
a:標準 ZX7-400D 1GBT
b:性能 適應于低碳鋼、合金鋼等材質的焊接
c:額定輸出功率14.4W
d:采購數量:1臺
4、固定式對焊機
a:標準 UN-100
b:性能 適應于低碳鋼、中碳鋼、合金鋼及有色金屬的焊接,額定輸入容量100KVA
c:冷卻方式 水冷
d:采購數量:1臺
三、中標人交貨要求
1、供貨周期: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運送到采購人指定地點。
2、對中標人的要求:中標人根據合同提供的貨物是全新的而且是符合國家有關制作標準和環保要求。
3、售后服務要求:貨物交付后,經采購方驗收,若沒有達到采購的技術標準或出現殘次品,要求無條件退換,采購的貨物按照國家有統一規定的執行國家規定,沒有規定的原則上不少于1年,售后技術服務要求:含安裝、調試、維修、保養、人員培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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