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穗發改[2011]125號 批準,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圖審查證明文件及資金證明,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現現對蘿崗中心城區保障性住房項目(一期)基坑支護及土方工程施工進行施工總承包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稱:蘿崗中心城區保障性住房項目(一期)基坑支護及土方開挖施工總承包
二、招標單位: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
聯系人: 劉工 聯系電話:020-83371191
招標代理機構: 廣州建成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聯系人: 陳先生 聯系電話: 13600462975
招標監督機構: 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投訴電話: 020-28866214
三、建設地點: 廣州市蘿崗區
四、項目概況:本次招標為蘿崗中心城區保障性住房項目(一期)的基坑支護及土方等工程。蘿崗中心城區保障性住房項目(一期),總建筑面積約100萬平方米(含兩層地下室),新建25棟住宅樓(層數29-33層)、幼兒園、學校、消防站、醫療中心等,及標段一、標段二各新建一棟指揮部(每棟建筑面積約1000平方米);其中基坑開挖面積約166291平方米,基坑深度局部最深處為12.5米。
五、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和招標控制價:
本項目劃分為二個標段,分別為:
(1)蘿崗中心城區保障性住房項目(一期)基坑支護及土方開挖施工總承包(標段一)
(2)蘿崗中心城區保障性住房項目(一期)基坑支護及土方開挖施工總承包(標段二)
招標內容:
(1)標段一:
①項目紅線范圍內A基坑支護及土方開挖工程,工程造價約123123713.29元;新建房建工程(包括主體結構、建筑裝飾裝修、建筑給排水、建筑電氣等),工程造價約1500000元;具體按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②前期施工總承包管理和配合:即對招標人另外招標發包的其它專業工程承擔全面總包管理責任,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供電工程、基坑變形及沉降監測等;對招標人另外招標發包的建筑總承包單位(后續進場)進行配合移交場地、設施及相關資料。
③負責辦理工程開工所需的各項手續,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許可證(或臨時施工許可證)、報監手續、余泥排放證、排污手續等,并承擔相關費用(政府規定由建設方繳納的相關費用由承包人先行繳納,發包人收到相關書面憑證后在工程款中一并支付)。
④負責收集、整理、歸檔所有關本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圖紙、質量、安全等方面的資料)。工程資料的質量及份數必須達到廣州市建設主管部門的相關標準,該工程驗收合格后60日歷天內移交給項目總包施工單位。在本工程范圍內工程資料正式移交給發包人及相關建設主管部門之前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包括在乙方合同價款中。
⑤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須完成的其他工作。
(2)標段二
①項目紅線范圍內B基坑支護及土方開挖工程,工程造價約117090582.19元;新建房建工程(包括主體結構、建筑裝飾裝修、建筑給排水、建筑電氣等),工程造價約1500000元;具體按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②前期施工總承包管理和配合:即對招標人另外發包的其它專業工程承擔全面總包管理責任,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供電工程、基坑變形及沉降監測等;對招標人另外招標發包的建筑總承包單位(后續進場)進行配合移交場地、設施及相關資料。
③負責辦理工程開工所需的各項手續,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許可證(或臨時施工許可證)、報監手續、余泥排放證、排污手續等,并承擔相關費用(政府規定由建設方繳納的相關費用由承包人先行繳納,發包人收到相關書面憑證后在工程款中一并支付)。
④負責收集、整理、歸檔所有關本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圖紙、質量、安全等方面的資料)。工程資料的質量及份數必須達到廣州市建設主管部門的相關標準,該工程驗收合格后60日歷天內移交給項目總包施工單位。在本工程范圍內工程資料正式移交給發包人及相關建設主管部門之前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包括在乙方合同價款中。
⑤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須完成的其他工作。
規模:總建筑面積約100萬平方米(含兩層地下室),新建25棟住宅樓(層數29-33層)、幼兒園、學校、消防站、醫療中心等及標段一、標段二各新建一棟指揮部(每棟建筑面積約1000平方米);其中基坑開挖面積約166291平方米,基坑深度局部最深處為12.5米,其中標段一開挖面積為85687平方米,標段二開挖面積為80604平方米。
招標控制價:標段一為124623713.29元,標段二為118590582.19元。
投標申請人可以選擇報名申請本項目的一個或兩個標段,但投標人不可兼中兩個標段,若同一投標人被評標委員會推薦為兩個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招標人將根據評標委員會的推薦為該投標人保留招標人公布的招標控制價相對較大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資格,招標人公布的招標控制價相對較小的標段的第二中標候選人即為該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依此類推(投標申請人同時報名申請兩個標段的,可以只報一套項目班子)。
六、資金來源: 財政投資
七、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時間:
報名開始日期(含本日): 2011 年 9 月 15 日
報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1 年 9 月 16 日
報名時間:上午: 9:30至11:30 ,下午: 14:30至16:00 。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地點: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九、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級或以上級別施工總承包資質。
5、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為 房屋建筑 專業 一 級或以上級別的注冊建造師,持有項目負責人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
注:建造師的專業及等級標準按《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及《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注冊建造師包括有效的注冊臨時建造師。根據廣東省建設廳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明確省外二級建造師入粵注冊和執業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建市函〔2011〕218號),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僅限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不得跨省執業。
6、明確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員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專職安全員(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證書C類)兼任。
7、投標人自2009年9月 1 日至今在廣州地區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是指第4點所述資質級別方能承接的工程業績,且單獨招標中標金額大于或等于5000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以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企業庫的企業業績為準,企業資料的更新按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規定執行])。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免招標的相關證明、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造價以中標通知書為準),并本企業誠信檔案備案。如以上資料不能證明業績規模的技術指標(指面積、高度、跨度、管徑等)的,須另提供可證明業績技術指標的其他資料。(如投標單位的業績是聯合體的,則按照聯合體成員單位書面約定的份額為準計算,否則進行均分。)
注:①中標通知書應由以下單位確認: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廣東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中心)、前廣州市花都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前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以及從化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②單獨招標的專業工程業績,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由總承包單位依法分包的專業工程業績,只需同時提供總承包單位的中標通知書(復印件)、經業主和總承包單位確認的分包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
8、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9、關于聯合體投標:
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應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上為主辦方,并簽定聯合體工作協議。投標人擬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應為主辦方正式員工。聯合體工作協議應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10、資格審查前,投標人須建立企業誠信檔案(類IC卡)及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須是本企業(IC卡)中的在冊人員。注:誠信檔案(類IC卡)應在有效期內。
注:未在招標公告第九點單列的資審合格條件,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十、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方式三(適用于屬于復雜和大型工程項目選擇擇優方式)
1、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 6 名且少于等于 13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 13名時,擇優選取綜合得分(綜合得分=業主綜合評價*20%+綜合誠信評價排名得分*80%)前 13名成為正式投標人。本項目的企業綜合誠信評價排名得分,以 房屋建筑企業 排名為準。綜合誠信評價排名以資格審查結束的當日,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上公布的企業排名為準。[①同一資質組成聯合體投標的,企業綜合誠信評價排名得分以組成聯合體各成員的企業綜合誠信評價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計算。②以專業企業綜合誠信評價為準的,8個專業(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建筑幕墻專業、建筑智能化專業、建筑裝飾裝修專業、橋梁工程專業、消防設施工程專業、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機電安裝工程施工企業)綜合誠信評價排名之外的專業,計算施工企業排名。]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 6 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一、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應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03.4.2)的第四十條規定執行。
十二、接受報名及資格審查。
十三、本工程根據《關于規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控制價設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號)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500-2008《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設置招標控制價。
十四、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除按第九條投標人合格條件6、8、9款提交書面資料外,其余各款資料均取自投標人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企業庫登記的信息,企業庫記錄的該部分信息將被視為投標申請人遞交資格審查資料的一部分。資審委員會對該部分資料的審查將以投標報名截止日期當天24時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企業庫記錄的信息為依據。若招標人延長投標報名時間,以上資料以延長報名截止期當天24時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企業庫記錄的信息為依據。則投標人應及時維護相關信息,確保各項信息在有效期內。
《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十五、投標單位應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準時參加搖珠會,搖珠會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見證下進行,具體時間另行書面通知。
十六、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或依法向 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署名投訴。
十七、本公告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gzzb.gd.cn)和其他法定媒體媒體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文本為準。
十八、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使用GZZB2010-005-1招標文件范本。本公告與范本內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所有標明下劃線部分屬于本公告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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